上班族对“假期”的敏感程度已达巅峰,“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等等都叫员工红了眼。可然而除此之外还有些“法定假日”可能你连听都没听过!
“探亲假”你有听过吗?
此话一出,随即有不少网友表示“什么你说什么?还有这种假?”大多人表示这个假听都没听过!更别提享受过...
也就是这个大家连听都没有听过的“假”,前段时间竟然冲上了热搜榜
此热搜一出,更是有网友表示“开始了么,不,已经结束了”
话说到现在,这个连开始都不曾知道的法定假日究竟为何假呢?
探亲假:
根据相关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年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其与配偶及父母均不住在一起,且公休日无法团聚者,均可现有探亲假待遇
*与父母均不住在一起,且不能在公休时间团聚,即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
其中未婚员工每年一次,假期时长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每2年给假一次,假期时长45天);已婚员工每4年1次,假期时长20天
*与其配偶不能住在一起,且无法在公休时间团聚,即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
每年1次,假期时长30天
除此,自2018年以来,山西、河北、浙江、甘肃、内蒙古等多个省份已明确给予子女“灵活休假”,以用来照顾其家庭及老人。
那又为何,本应按理说十分实用的假期,到了现在却要取消了呢
有专家认为,探亲假制度慢慢被忽视,其根源是社会环境的变化以及探亲假制度可执行的局限性所致。
*探亲假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将“民营企业”等其他用工主体排除在外,可然而在实际中,民营企业是我国非常重要的用工主体
*探亲假制度规则过于久远,现如今,探亲假制度出台时所依据的社会经济状态早已发生了改变,因此,探亲假制度很难适应如今的社会经济状态
*如今,带薪年休假的制度逐渐被完善,早已代替了探亲假的部分功能,这也成为探亲假之所以被慢慢忽视的原因之一
对此,更有专家建议:
*以年休假代替探亲假的功能
*以延长春节假期代替家庭交流功能
*以特别法规定的形式,保留特殊领域继续适用探亲假制度
譬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中规定的驻外外交人员配偶;《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中规定的士官等均可继续享有探亲假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