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例分析

主页 > 实例分析 > 企业员工加班引起的纠纷风险如何降低

实例分析

企业员工加班引起的纠纷风险如何降低

来源:立泽祥添加时间:2018/12/12 点击:
你们都在为加班而烦恼吗?知道要如何降低加班而引起的纠纷风险吗?下面天津立泽祥人力资源为你详细的介绍协一下解决的办法。
 
一、 相关定义和规定
 
在说如何降低风险之前,小汇先带您温习如下定义和规定:
 
1.加班的定义
 
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八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日等时间从事生产或工作。一般分为三种情形,即工作日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
 
2.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各地不一,此为天津标准)加班费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参见《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中第十七条规定)     (1)加班工资基数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
 
如劳动合同约定把每月固定工资部分,如岗位工资、基本工资、津贴作为加班费基数,而把浮动的、不固定的绩效奖金、提成奖金剔除在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之外,实践中存在争议,但多数情况下能得到支持。
 
(2)劳动合同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若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中包含加班费、伙食补助、高温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1)标准工时制 
 
①工作日延时加班,工作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②休息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③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在工作日延时加班或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应该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而休息日加班是调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可由企业决定。另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注意,法定节假日属于带薪假日,即使劳动者不加班,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其支付劳动报酬,所以,用人单位在计算这三天的加班工资时,在不包含带薪天数时,应额外再支付3倍工资。对于劳动者来说,就是支付四倍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比如:
 
某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月薪是2175元,如果10月1日至10月3日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低于(2175÷21.75)×3天×300%=900元;     根据规定,10月4日至7日属于休息日的调休安排,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10月4日至7日加班的,可以选择优先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如果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其补休的,则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休息日加班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比如:
 
(3)不定时工时制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的,不需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4)计件工资制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根据以上标准工时制中①②③的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
 
二、 如何降低加班费纠纷风险?
 
1. 规范加班制度
 
(1)在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管理制度中,应明确加班审批制度并加以运用,如员工自愿、非公司安排的延长工作时间均不算加班;     (2)由于行业特性,企业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岗位,应申报特殊工时(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可有效降低特殊岗位的加班费支出;     (3)每月应有书面考勤记录,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2. 规范值班制度 
 
值班是指用人单位为临时负责接听、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轮流进行的值班,它不是为直接完成生产任务安排的加班。值班一般与本职工作有较大区别,不具有工作的延续性,工作强度较小。企业与劳动者合理协商,通过职代会、工会或者集体协商的形式予以确定值班津贴等值班制度。一般地值班津贴低于加班工资,可将属于值班的情况合理地与加班加以区别,降低企业用工风险和成本。
 
3. 合理设计薪酬结构
 
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固定工资部分,工资发放中明确加班费、伙食补助、高温津贴和奖金等。
 
4. 合理安排生产或工作任务
 
合理安排生产或工作任务,通过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加班的时常和次数,特别是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情况,对于可以调休的双休日加班宜尽量安排调休。
 
上面是天津立泽祥人力资源介绍的降低加班引起纠纷风险的方法,如果还有什么未解决的疑惑,可在线咨询我们的专业人士.